贵港讯 近日,一批重约180公斤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在贵港海关查验关员的监管下顺利完成退运。
该批退运的固体废物为某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的“再生铝小块”,贵港海关经单证验估以及现场监管查验后,认为该票货物存在固体废物的嫌疑,遂取样送检。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移交缉私部门案件办理完毕后,于4月22日在该关严密监管下全部退运出境。
近年来,贵港海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口岸监管实际,不断完善口岸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强化打击“影子商品”“偷梁换柱”等隐蔽方式走私“洋垃圾”切实加强进口货物监管效能,筑牢监管防线,坚决拒“洋垃圾”于国门之外。
海关提醒,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王缉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