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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堵路墙” 畅通“和谐路”

2025-09-17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曹玉琴 韦 静  

拆除“堵路墙” 畅通“和谐路”

——覃塘区人民法院强制拆除一围墙守护群众通行权

曹玉琴 韦 静

“邻里好,赛元宝”,可一道突然建起的围墙,却让两堂兄弟反目、邻里通道受阻。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作为,通过一场规范、透明的强制执行,拆除侵权围墙,不仅为申请执行人恢复了通行路,更拆除了邻里间的“堵心墙”。

此前,王大与王二(均为化名)基于祖上宅基地分割签订了《划分旧屋建房协议》,后王二却在约定通行道路上筑墙,阻断王大一家出行通道。该院审理后判决王二拆除围墙、恢复原状,但判决生效后,其拒不履行。无奈之下,王大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接收案件后,坚决扛起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先后将《执行通知书》《再次限期拆除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给王二。同时,考虑到邻里关系,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沟通,希望王二能自行拆除围墙,但其均不配合。面对实际,该院决定强制拆除。

执行工作未动,预案先行。为避免执行中出现安全风险,保障流程合法,该院执行局提前组建执行工作组,统筹整体执行工作,把控关键环节。同时,主动邀请当地村委干部、人大代表到场监督,让执行过程“晒在阳光下”,既彰显法律权威,也体现对当事人权益的尊重。

执行当日,该院干警抵达现场后第一时间亮明身份与文书,向王二耐心释明法律义务:“今天依法拆除涉案围墙,请你配合工作,切勿越过安全警戒线。”在当地村委干部和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拆除作业有序推进,整个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数小时后,“堵路墙”被顺利拆除。为严格落实判决要求,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一同用尺子现场丈量,确保道路宽度完全符合协议与判决约定,让“法律之尺”不偏不倚,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

此次执行,拆的不只是物理围墙,更是沟通两家的“障碍墙”。该院执行局不仅以强制手段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通行权,更以实际行动传递“邻里和睦、公平合理”的理念——邻里相处,既要守法律底线,更要存留包容空间。

民生无小事,执行暖人心。覃塘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扎实的执行行动化解矛盾、守护权益,为建设邻里和谐、乡风文明的和美乡村筑牢坚实可靠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