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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一天成功促成两起案件和解

2025-06-18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陆嘉琪  

覃塘讯 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通过向拒不履行法律生效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拘留决定书》,一天内成功促成两起执行案件实现和解,标的额200多万元。

在罗某与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因罗某一直未按照法院生效判决主动支付拖欠的货款,故该公司到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仔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罗某通过与其妻子协议离婚,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的2处房产全部归妻子所有,但离婚后其仍与妻子共同生活。此外在向该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书前,罗某已经领取了在其他法院申请执行的10多万元执行款,但目前该笔款项不知去向。被执行人罗某存在明显逃避执行义务的行为,致使法院无法执行,情节严重且恶劣,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该院向罗某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但罗某仍没有还款的意向,执行法官遂依法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结束后,执行法官再次将罗某传唤至法院,明确告知其若不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将会把相关证据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迫于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被执行人罗某一改此前消极躲避的态度,积极与其他公司对账,确定把其他公司的还款用于支付拖欠该公司的款项,同时引入其前妻及已转移的房产作为担保,与该公司达成了标的额140多万元的执结和解协议。

另一个案件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此前,因刘某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白某便将钱借给了刘某救急。后因刘某一直未偿还借款,白某便将其诉至该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偿还借款,白某来到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刘某的财产状况,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经法院传唤,刘某如实报告了自己的财产情况,并表示根据自己收入,除每月必要费用外,其余钱款全部用于偿还欠款。然而一年过去了,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明显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却仍未履行,当即向其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和《拘留决定书》,严肃告知刘某法律权威和诚信底线不容挑战,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刘某终于意识到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和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在该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于近日达成了标的额60万余元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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