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区人民法院五里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五里法庭)主要负责审理五里镇和三里镇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近年来,该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判结合、诉源治理、数智赋能,建强矛盾纠纷化解“桥头堡”,做到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实现从“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转变,从“等案上门”向“就地解纷”转变,从“坐堂审案”向“参与治理”转变,成功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近三年,该庭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304件,结案286件,结案率达94.08%;调解撤诉154件,调撤率达53.37%。
五里法庭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为群众解难题?11月3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调解工作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真的过不下去了。”梁某来到五里法庭求助。梁某说,她和丈夫覃某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破裂,请求法院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了解案情后,法官认为,因为覃某是家庭主夫,梁某忙于生意而忽视家庭,导致覃某对梁某不信任,从而引发矛盾纠纷。在开庭前,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覃某一直指责妻子对婚姻不忠,而梁某则责骂丈夫无理取闹。“你妻子在一分钟内说了3次不想离婚。可你一直说她对你不忠,你要拿出证据来。”法官耐心地调解,“夫妻要互相关心,互相体谅,加强沟通。”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梁某和覃某重归于好,一场家庭危机得以化解。“爸爸妈妈和好了,你安心去学校吧!”覃某迫不及待给女儿打电话报喜。他说,女儿得知父母要离婚,当天一直待在家不愿意去学校。
都说家事如天,一起家事案件的背后就是一个家庭。为促成家事纠纷高效解决,五里法庭坚持党建引领,主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不断增强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打破“坐堂问案”审判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先后联合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妇联等部门,成立“覃塘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余艳法官家事调解工作室”,形成强大的合力调解家务事。
“家事矛盾要抓早抓小,尽量消灭在萌芽。”五里法庭庭长、余艳法官家事调解工作室负责人余艳说,该庭在家事审判改革道路上继续推进多元化解,确保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教育工作站护航未成年人
“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义务,离异后,父母双方仍有互相配合进行家庭教育的义务。”今年,五里法庭法官调解一起抚养小孩纠纷时,对两名监护人予以训诫。原告伍某与被告覃某原为夫妻关系,育有婚生子小伍。两人于2018年协议离婚,约定小伍由覃某抚养,但实际上小伍一直跟随伍某生活。2021年,覃某诉至广东省某法院,以照顾重病母亲等为由,要求变更婚生子小伍由伍某抚养。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小伍由伍某抚养,覃某无需支付抚养费的调解协议。今年2月,伍某到法院起诉称,小伍害怕跟他相处,请求法院判令变更小伍由覃某抚养。法官审理发现,原告和被告作为监护人,均怠于履行职责,在抚养孩子问题上互相“踢皮球”,对小伍未尽到陪伴和家庭教育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该庭联合三里镇、三里社区妇联干部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令,明确告知双方作为父母,应该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让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五里法庭联合覃塘区妇联成立了“覃塘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工作站汇集了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普法宣传、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等功能,旨在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长效机制,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心用情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目前,该庭已发出14份家庭教育令。
多方共建诉源治理新格局
三里镇罗村是中共广西省代表大会(罗村会议)旧址所在地。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五里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探索诉源治理新思路,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今年8月,该庭联合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共同探讨制定纠纷研判“三五议事日”机制,构建“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多元解纷模式,积极推进辖区法治化建设。
11月24日,该庭利用“三五议事日”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高效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有效优化辖区法治营商环境。原告滕某与被告王某均是经营木材生意,双方在木材买卖中,都是先付款次日交货。今年8月,原告向被告支付6.2万元货款后,被告迟迟未交付木材,也没有将货款退还给原告。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五里法庭法官秉着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的原则,将巡回审判搬到当事人所在的三里社区,并联合三里镇政府、司法所、社区等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将调解贯穿庭审全过程,成功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就地开展以案释法的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守法用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