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讯 今年以来,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人民法庭充分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通法理情,倾力调解矛盾纠纷。近日,该法庭成功调解两起多方矛盾纠葛不清的案件,让三方矛盾一次性化解,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东龙法庭受理的一起60多岁老人陈某起诉某保洁公司的案件中,陈某原是某保洁公司聘请的保洁员,双方未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2021年2月的一天早上,陈某驾驶电动三轮环卫车从住宿区去上班途中,车辆失控,陈某从车上跌落,车辆在继续滑行过程中碰撞到停放在路边、登记在李某名下的小轿车,事故造成陈某受伤、小轿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出院后,陈某与某保洁公司已就陈某的医疗费等赔偿问题进行了处理。现陈某认为,某保洁公司尚欠其2021年1月份的工资未支付,而某保洁公司则认为已经支付,并提供了相关证人作为佐证,双方协商不下,陈某遂诉至覃塘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其2021年1月份工资。
而在陈某起诉当天,李某亦同时起诉某保洁公司,要求该公司赔偿其车辆维修费。理由是陈某是某保洁公司的员工,陈某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造成李某的车辆损坏,相关损失应由其工作单位某保洁公司赔偿。
东龙法庭承办法官在收到这两起案件后,经过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如果各方协商不成,有可能会引发后续其他案件。为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积极联系各方当事人,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但因各方分歧太大,三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开庭当天,法官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各方意见仍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当庭调解。
为了让当事各方和平处理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主办法官在庭后继续主持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主办法官不断释法明理之后,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最终得到一次性和谐解决,避免了因本次事故引发其他的案件,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