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讯 随着微信“叮”的一声响起,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人民法庭庭长梁倚志收到了一条感谢微信。
2020年12月,原告李某两兄弟到被告黄某指定的工地工作,双方约定李某兄弟每天工作8小时,每人每天劳务费为350元。李某兄弟按约定及时履行了工作职责,直至2021年1月18日工程投入使用,黄某均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李某兄弟的劳务报酬,仅支付了预支的2000元劳务费,仍拖欠19000元劳务费未付。期间,从工作之日至起诉之日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李某兄弟多次要求黄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黄某不但不支付,最后连李某兄弟的电话、微信都拉黑了,于是李某兄弟向覃塘法院提起诉讼。
主办法官梁倚志受理案件后,在无法通过电话、电子送达等方式联系到被告黄某的情况下,多次上门才遇到黄某的父亲。他与黄某父亲说明来意并普法,黄某父亲同意代为转交应诉材料给黄某,并表示会让黄某联系法庭协商处理此事。
开庭前5分钟,被告黄某到庭了。梁倚志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经过双方当事人三轮商议后,李某兄弟同意黄某再支付17000元的调解方案,原被告双方约好分期付款的时间。当收到黄某如约支付的第一期款项3000元时,开心的李某兄弟立刻截图转发给梁倚志看,对法官为民排忧解难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