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县公安局查获6起驾驶无证、报废车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威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将面临严厉的处罚。但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犯险。现将近期查获的驾驶无证、报废车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车牌:桂R7F***
违法人:张*超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9月20日20时10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大安二十四米街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实施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800元,行政拘留3日。

案例二
车牌:桂R7P***
违法人:黄*海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13日16时30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武林镇高铁桥底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实施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800元,行政拘留3日。

案例三
车牌:桂R6F***
违法人:李*平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49分
违法地点:G241线3177公里750米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850元, 行政拘留3日。

案例四
车牌:桂R49***
违法人:方*振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时11分
违法地点:G241线3177公里750米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800元, 行政拘留3日。

案例五
车牌:桂R30***
违法人:彭*维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时19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镇隆—富藏0公里200米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800元,行政拘留3日。

案例六
车牌:桂RHF***
违法人:谭*业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26日13时30分
违法地点:平南县思旺镇开发区路段
违法内容: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实施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800元,行政拘留3日。

平南公安交警提示:在驾驶机动车前,必须考取相应驾驶证,并确认驾驶证在有效期内,车辆状态正常,方可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同时,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司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甚至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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