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货车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抱着侥幸心理“摇摇晃晃”上路。现将近期查获的货车超载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小编从平南公安交管部门
收集了8起货车超载处罚案例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分享
可以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案例一
车牌:桂R36378
违法人:胡*杰
车辆类型: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2日10时34分
违法地点:S204省道100公里15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二
车牌:桂R08215
违法人:邓*达
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8日10时30分
违法地点: 平南县疏港大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三
车牌:桂R82077
违法人:邓*忠
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8日10时48分
违法地点: 平南县疏港大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四
车牌:桂RE0367
违法人:赵*聪
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8日11时47分
违法地点: 平南县疏港大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五
车牌:桂RC7203
违法人:黄*军
车辆类型:重型平板自卸货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8日13时23分
违法地点: 平南县疏港大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六
车牌:桂RA8836
违法人:杨*基
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18日16时38分
违法地点: 平南县疏港大道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七
车牌:桂RC6128
违法人:刘*锋
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时45分
违法地点: G241线3191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案例八
车牌:桂R26135
违法人:陈*才
车辆类型:重型平板自卸货车
违法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时10分
违法地点: G241线3192公里500米
违法内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百分之三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平南公安交警提示:货车车辆超载,车辆承载的总质量变大,极大地削弱了自身安全性能。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运输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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