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将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形成强大司法威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100余万元,案件顺利执结。该案的成功办理,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梁某与戴某、农某因林木购销合同纠纷诉至平南法院。诉讼过程中,梁某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林权。案件经审理,判决戴某、农某向梁某支付相应款项,但判决生效后,二人拒不履行。“我向法院申请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林权,没想到他们竟然对法院的查封文书置之不理,擅自砍伐并出售林木后仍拒不还钱。”申请执行人梁某无奈地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明知林权已被查封,仍擅自砍伐、出售林木,并将所得款项隐匿,严重妨害司法执行。
鉴于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平南法院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对戴某、农某采取传唤措施。面对刑事追责的强大压力,二人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向法院履行全部债务100余万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该院持续深化“立审执”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