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大安法庭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主办法官依法向其中4名被告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其依法正确行使监护职责。
2022年4月某日凌晨,未成年人小甲、小乙、小丙驾驶摩托车到大安镇实施入室盗窃,共盗得现金2万多元和金项链一条。随后,失主小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甲、小乙、小丙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3万元。
因小甲、小乙、小丙3人共同实施盗窃行为导致小萌财物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小甲、小乙、小丙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小甲、小乙、小丙均未成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应依法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判决小甲、小乙、小丙的法定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且小乙、小丙的监护人已足额履行给付义务。
本案中,小甲、小丙家庭为单亲家庭。小甲、小乙、小丙3人的父母均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监管,也是3人实施盗窃行为的重要因素。本案的4名被告分别作为小甲、小乙、小丙的法定监护人,未有效履行家庭监护职责,依法应予纠正。法院遂责令4名被告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增强家庭教育能力,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预防和制止其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后,4名被告均表示会积极履行监护责任,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