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感谢平南县人民法院所有工作人员,你们辛苦工作,秉公办案,让我们农民工感到很温暖!”12月1日,申请人梅某收到11.44706万元赔偿款已汇入银行卡的短信提示后,立即编辑了这则短信发送给法官,表达谢意。
2021年4月,梅某与平南县某建筑劳务公司(下简称A公司)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后,即进场工作。同年10月,梅某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经县人社局认定、市劳鉴委鉴定,梅某为工伤;伤残九级。事故发生后,梅某向A公司索要工伤赔偿无果,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A公司在案件审理当日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梅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坚持从保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出发,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和“背对背”调解,并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向A公司释法明理,敦促其自觉履行义务。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A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伤赔偿款给梅某;梅某也同意放弃部分利息,案件圆满履行完毕。
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局涉民生案件352件,已结案304件,终本案2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