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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毒案件 8人因贩卖毒品获刑

2022-06-25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   网络编辑:周礼萍  

平南讯 6月20日,平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5起涉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林某华等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七年不等的刑罚。

2021年1月18日至3月17日,被告人林某华多次在平南县思旺镇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刘某;同年2月10日至3月15日,林某华多次在平南街道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廖某;同年3月13日至3月17日,林某华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袁某。上述毒品交易均通过微信收取毒资,共获利5633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华贩卖毒品罪成立。

2021年12月1日至13日,吸毒人员罗某多次向被告人吕某朋购买毒品用于吸食;2021年10月至11月间,吕某朋多次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谢某佳。吕某朋贩卖毒品共获利269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情节严重,依法从重处罚。

2021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宁某生通过手机联系,先后8次在平南县城区贩卖毒品“K粉”,共获利625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某生构成犯贩卖毒品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今年2月16日20时许,被告人林某德在平南县大坡镇大坡宾馆门前,以400元的价格将一小包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李某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另查明,同月13日22时许,林某德贩卖800元甲基苯丙胺(冰毒)给李某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德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2021年8月至11月,被告人黎某辉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被告人粟某军、马某叙,而后粟某军、马某叙再将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其中,粟某军又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被告人李某,再由李某贩卖给吸毒人员。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辉、粟某军、马某叙、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追缴相应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