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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桂平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6-05-12   来源:新桂平   作者:  

根据市委部署,十五届桂平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完成。桂平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石咀镇党委、桂平市纪委监委机关、桂平市委组织部、桂平市城投集团“一对一”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反馈工作安排,桂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被巡察党组织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桂平市委书记黄创优在听取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相关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贵港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桂平市委具体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四个融入”要求,统筹做好整改工作,强化标本兼治,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又要有“长久立”的机制,把推进巡察整改与推动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推动整改向“治病根”深化、向“治未病”转化,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充分运用会议推进、专题会商、现场检查、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巡察机构要抓好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要用好巡察成果,推动解决系统性行业性领域性问题。

据了解,桂平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桂平市纪委监委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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