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 > 桂平市 > 正文

醉驾撞车起火!桂平一男子被刑拘+吊销驾照+全额赔偿

2026-03-11   来源:新桂平   作者:  

“当时意识完全不受控制,等我回过神来,车子已经接连撞上了路边的障碍物。现在想起来,真是惊出一身冷汗!”不久前,方某因醉酒驾驶小轿车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现在回想起那惊魂一刻,他仍心有余悸。

2025年12月11日凌晨,一声刺耳的撞击巨响伴随着冲天的火光,划破了桂平市寻旺乡大塘城的宁静。方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失控后在道路上狂飙,接连撞毁防撞桶、导向水马、水泥隔离墩及交通标志牌等设施,随即冲出路面,车辆瞬间起火冒烟。现场一片狼藉,景象触目惊心。

事故发生后,桂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处置。经勘查,肇事车辆损毁严重,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遭到严重破坏,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焦糊味。万幸的是,此次事故仅造成驾驶人方某受伤,未波及其他群众。

民警对驾驶人方某进行了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8.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调查,当晚方某喝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木乐镇往桂平城区方向行驶。行至事发路段时,因其醉酒导致意识模糊,未能注意观察路况,也未有效控制车速,致使车辆连续撞击道路施工区域的安全设施,最终失控冲出路面并起火。

“我知道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当时觉得已经是深夜,应该没事。真没想到,这次差点把命都搭进去。”方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方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方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方某对损毁的公共设施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警方提醒

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既危害公共安全,也涉及自身生命安全,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以及驾驶证吊销等多重代价。因此,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从源头杜绝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