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混凝土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未设置防护栏,且未更新有限空间作业告知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该公司违反了: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工贸企业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清晰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有害因素及防控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发现问题后,桂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对以上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温馨提示:企业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设置防护栏、安全风险告知牌及安全警示标志,以避免工作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WAP版
小程序
贵港融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