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当天,桂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东区中队民警开展日常巡逻时,巡逻至木圭镇上明塘屯路段,发现一辆货车涉嫌严重超载。执勤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检查,并示意该车靠边停车。
然而,司机易某某为逃避查处,拒不配合,强行驾车闯卡。在逃逸过程中,易某某紧急卸货企图逃过执法检查。同时,由于操作失误,该货车还碰撞到警车,导致警车后挡风玻璃破损。随后,易某某仍继续驾车向木圭镇祝兴村方向逃窜,并继续将部分货物随意倾倒在村道中央,严重妨碍村民群众通行。

易某某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桂平警方迅速展开侦查,锁定易某某相关信息,并对其进行法律教育。慑于强大法律震慑,11月19日,经桂平警方依法传唤,易某某到案。经查,易某某存在无证驾驶及严重超载两项违法行为,其逃避执法、损毁警用设施、妨碍公共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桂平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易某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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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例行检查时,若当事人不配合,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警告或罚款
若只是轻微不配合,如拒绝出示证件、短暂拖延检查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可能被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行政拘留
若强行冲卡、拒不停车或以其他方式阻碍执法,情节严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若阻碍的是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将从重处罚。
刑事处罚
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交警执法(如殴打、推搡交警,或以车辆撞击等方式),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若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交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若因不配合检查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因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阻碍执法等行为均属违法,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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