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办理过程不到1个小时,我顺利拿到了居住权登记证明,我的居住权益有了保障,现在心里感到很踏实。”近日,刘女士从桂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不动产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该市办理的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
居住权落地实施,标志着该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迎来新的里程碑。
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是我国法律第一次明确“居住权”。桂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简路易介绍,居住权登记证明为市民提供了新的住房保障方式,对保障“居者有其屋”“老有所养、老有所住”都具有重大意义。对解决部分市民住房困难问题,特别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了更为人性化的住房保障。
据悉,今年以来,桂平市通过建立上门服务机制、专设绿色通道窗口和“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实施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通办”等措施,让市民群众享受高效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截至6月中旬,该市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77万件、登记簿1.78万件、发证896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