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讯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麻垌法庭受理一起房产继承纠纷,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区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决定到当事人家中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
开庭当日,法官一行在年迈的被告人区某家中设巡回审判法庭。被告人区某是已去世被继承人李某的妻子,是该案其中一名被告人。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沟通,得知原告李某一(李某的儿子)与区某对案涉房子的继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共识。区某因其名下无房子,故主张房子由其单独继承。李某一考虑到母亲区某年纪大,为避免区某去世后会产生新的继承问题,故主张由其继承房子,母亲继续居住该房子。法官首先消除双方当事人的顾虑,让双方找到解决矛盾的共识,最终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区某将其应继承的二分之一份额赠予李某一,其余被告放弃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全部由李某一继承。
巡回审判结束后,原、被告一家人对法官表示感谢,并赞扬巡回审判高效且人性化,减轻了群众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