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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发布清明节森林防火倡议书

2026-04-03   来源:港南宣传   作者:  
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清明节是我们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习俗节日,每年清明节群众进山入林上坟扫墓祭祖,因上坟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筑牢防火意识,争做森林防火宣传员。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父老乡亲等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倡导文明祭扫,自觉移风易俗。我们在尊重扫墓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自觉转变传统祭祀观念,大力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网络祭祀等安全、文明、环保的绿色低碳祭祀方式缅怀先人,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三、积极参与,带头做好示范引领者。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护林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防火规定、带头践行文明祭祀,主动向家人、邻居、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们,形成人人参与防火的良好氛围。
四、科学处置,带头当好火情信息报告员。遇到森林火灾,要科学合理避险,保障自身人身安全,严禁个人扑火。严禁擅自组织老、幼、弱、病、残等群体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发现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请及时进行劝诫,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林业部门报告;一旦发现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或向当地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报告。对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齐心协力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共度平安清明节!

贵港市港南区林业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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