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讯 曾某凌晨多次盗窃公路护栏换钱,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起诉曾某。
曾某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便去盗窃公路护栏当作废铁换钱。今年4月开始,曾某于凌晨骑二轮男装摩托车拉着斗车去盗窃公路防护栏,并将盗来的护栏切割成小段伺机销赃。
经查实,今年4月至5月底,曾某共实施盗窃公路护栏10多次,共盗得71块公路护栏。经鉴定,被盗护栏价值4600元。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