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0日,港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建森主持召开港南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覃家永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长安、陆延山、林梅出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区卫生健康局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听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审议通过了《港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港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港南区人大常委会计划、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
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历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达文,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陆赤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有关负责同志,区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2名区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