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讯 一入毒门深似海,珍爱生命永不沾。然而,却有人铤而走险,吸毒贩毒,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卢某欢、李某夫妇提起公诉。
今年1月,被告人李某购买了300元的毒品海洛因并分装成8粒。1月24日20时许,李某的妻子卢某欢将2粒毒品海洛因以200元的价格卖给林某峰。当晚22时许,卢某欢再次收取林某峰200元毒资,将两粒毒品海洛因交给林某峰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卢某欢身上搜出现金400元,查获海洛因包子4个,净重0.13克。经尿检,卢某欢、李某呈吗啡阳性。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卢某欢、李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依法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