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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纠纷有新招 为民服务有温度——港北区人民法院以“鉴定+”模式破解纠纷治理难题见成效

2026-04-01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严裕祯 黄丽丽  

近年来,港北区人民法院转变思路,打破“以鉴代审”“坐等判决”的思维定式,探索将调解贯穿于司法鉴定全流程的“鉴定+”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4年以来,港北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和撤诉方式化解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1091起,调解撤诉率达47%。其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6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24起。

“鉴定+精准核算”,实现交通事故纠纷“快赔快解”

“法官,伤残鉴定还没出结果,可住院费、生活费已难以支撑,这可怎么办?”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者询问道。张某骑电动车上班时被小汽车撞伤,导致腿部骨折,医疗费已花了近5万元。经认定,小汽车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因张某的伤残等级尚未确定,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项目无法核算,协商陷入僵局。若按部就班等待鉴定结果,张某的医疗和生活将要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

经承办法官综合研判,决定打破“鉴定结论出具后再调解”的传统思维,在案件分案后立即启动调解,采取“化整为零、分段支付”策略。首先,梳理已有证据,明确责任划分;其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依据《赔偿项目计算指引》,逐项核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无争议的费用,并先行支付。此举,张某获得了1.2万元的前期赔偿款,解了医药费的燃眉之急。

在相关部门鉴定结论出具后,法官聚焦未决争议,结合本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误工期限等实际情况,现场逐项核算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项目,保险公司同步解读赔付标准,消除小汽车方的疑虑。仅用一周,法官便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张某累计获赔12.8万元。法院随即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消除张某对于小汽车方“签了协议后不认账”的顾虑。

得益于“鉴定期间先部分赔付,鉴定后精准核算争议项目”的模式,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从委托鉴定到纠纷化解,共平均处理周期较传统模式缩短34%。2024年以来,保险赔付到位率达100%。

“鉴定+术语解读”,消除医疗损害纠纷“专业鸿沟”

交通事故纠纷的化解关键在于“算清账”,而医疗损害纠纷的调解核心则在于“译透术语”。鉴定报告中“过错参与度”“原因力大小”等专业术语,常成为医患双方的认知壁垒与争议焦点。

姜某因股骨骨折在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出现腿部麻木症状,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多次到医院交涉未果,情绪愈发激动。姜某申请司法鉴定,结论为:医院在术前告知中未充分说明术后可能出现的神经损伤风险,存在告知不足的过错,该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建议过错参与度为20%。调解过程中,姜某一家无法接受医院仅承担20%的责任比例,认为“手术出了问题,医院就该担全责”,坚持索赔30万元。医院则认为自身手术操作符合诊疗规范,仅认可5万元以内的赔偿。双方诉求差距巨大,调解陷入停滞。

面对认知分歧,法官以鉴定报告为基石,采用“专业解读+分层沟通”策略破解专业壁垒。首先,固定“无争议基数”,快速核对双方均认可的8万元实际支出,奠定协商基础;其次,聚焦“核心争议区”,结合鉴定报告附件的诊疗规范说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姜某解读“过错参与度20%”的含义,即医院的主要问题在于术前风险告知不充分,不是手术做错了,这一疏忽对损害后果有一定影响,但非主要原因。在明确责任框架后,法官向双方释明,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争议赔偿项目需在该责任比例框架内核算。同时,向姜某释明诉讼周期与判决风险,向医院阐释调解在化解纠纷、修复关系方面的优势。

经多次协商,医院同意适当提高赔偿金额,姜某亦接受基于专业比例核算的合理方案,双方最终以赔偿金9.5万元达成和解。签署协议时,姜某坦言:“法官把鉴定意见讲明白了,也考虑到了我的难处,我认可这个调解结果。”

一份专业的鉴定意见,通过法官有温度的解读,成为消弭对立、促成共赢的重要基石。

“鉴定+全程介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港北区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实践成效,聚焦纠纷化解全链条提质增效,将“鉴定+”模式系统化,总结提炼出覆盖纠纷全流程的“全程调解工作法”:委托鉴定前,告知鉴定流程,固定无争议事实;鉴定过程中,保持沟通,巩固协商基础;鉴定结论出具后,3日内开展“靶向调解”,通俗化解读专业意见;履行阶段,及时制作并送达调解书,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为推动纠纷前端化解,该院建立“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联动体系。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领域,与辖区8家主要保险公司建立联络通道,针对保险理赔争议等关键矛盾点靶向发力,推动理赔争议前端化解;在交警部门设立调解室,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实现责任认定与调解无缝衔接。在医疗纠纷领域,定期联合公安、卫生健康、保险、医疗等部门、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围绕理赔标准统一、鉴定意见解读等关键环节明确协作方向。同时,梳理归纳两类案件的调解经验形成内部指引,通过“个案处置+机制保障+源头预防”的闭环举措,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其中,该院法官撰写的案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入选《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

2024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重复诉讼率下降5%,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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