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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成功化解15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5-04-09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方南 黄丽丽  

府院联动 示范诉讼

港北法院成功化解15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港北讯 港北区人民法院创新“府院联动+示范诉讼”模式,近日,成功化解15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同步促成关联执行案件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为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生动的司法样本。

租赁合同到期,续租问题引纠纷

2003年,某村村委为筹建钢材市场,与村民李某、某村民小组及部分商户四方签订了《钢材综合市场开发建设与管理承包合同》及《土地租赁协议书》。合同期限为20年,约定租用某村民小组土地建设钢材市场,村委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李某负责建设市场及商户入驻等事宜,市场建成后由李某经营管理,合同期满后,续租事宜由四方重新协商约定。

然而,至2023年合同期满时,四方未能就续租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村委决定亲自接管,多次张贴公告,要求商户与村委协商续租问题,未与村委达成协商意向的须在10日内搬离市场。但部分商户既不愿续约,也不愿搬离,矛盾逐渐激化。村委遂将15家商户诉至港北法院。该系列案件因涉及商铺面积大、人数众多、矛盾累积时间长且法律关系复杂,成为影响区域稳定的突出问题。

深入调研,精准梳理纠纷焦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行动,多次组织街道办、村委、有关职能部门等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进行深入梳理和研判。同时,前往钢材市场实地走访,与商户面对面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向他们释法析理。

全面走访、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制定了初步化解方案。在院领导的统筹部署下,承办法官再次精心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梳理法律关系,抓准争议焦点,完善化解方案,针对不同案件做到“逐案施策,一案一策”,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搭建沟通桥梁,化解矛盾分歧

在日常审理工作中,该院积极摸索,为高效化解纠纷,建立完善了“部门联动+多元调解”纠纷化解机制。鉴于案件涉及面广,院领导与承办法官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在上级部门协调下,港北法院与当地街道办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索纠纷化解方案。借助街道办的力量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对话平台,组织召开协调会。

协调会上,村委强调合同已经到期,村委有权接管市场;而商户则情绪激动,纷纷指责村委的做法不合理。“大家先冷静一下,我们今天坐在一起,就是为了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大家都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何必闹得这么僵呢?”承办法官见状,连忙安抚,劝导双方以和为贵。

法官对村委代表说:“村委也要理解商户的难处,他们在这里经营多年,能不能在续租条件上适当做一些让步,给大家一个缓冲的时间?”接着,法官又向商户说:“大家也要理解村委的做法,合同到期,村委有权接管市场。但如果大家有合理的诉求,我们可以一起协商解决。”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展开理性的沟通和协商。通过多次沟通,分歧逐步缩小,趋近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目标。

以点带面,推动纠纷全面化解

鉴于这15起案件具有相似相联的属性,既有相同,又有差异,该院在“一案一策”的基础上,创新性采用“示范诉讼+类案调解”模式,选取1件典型案件先行判决,确立裁判标准,为其余14件案件的调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在判决书下达后,承办法官再次前往涉案市场走访,与涉案商户沟通,释法明理。针对不同商户的具体情况,法官详细分析案件相关法律问题,讲解案件裁判思路和法律依据,耐心分析利弊,释疑解惑,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分批分次调解,商户逐渐放下芥蒂,最终于近日成功与村委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