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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践行“134”工作法,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023-08-14   来源:港北宣传   作者:   网络编辑:周礼萍  

近年来,共青团港北区委员会准确把握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践行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光荣职责,致力于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全区青少年权益维护体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坚持一条主线,夯实青少年权益保护基础

共青团港北区委员会坚持以《港北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实施意见》为工作主线,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题写入港北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并与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港北区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针对受到侵害的青少年等问题,坚持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机制措施相结合,不断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共青团协调、各方齐抓共管青少年事务的良好工作格局。

健全三大模式,筑牢青少年权益保护屏障

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团港北区委积极打造“港北区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青少年关注的热点,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小常识等;线下将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融入日常,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举办的关于青少年权益维护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知识竞赛;邀请法律、心理方面的专业人士走进中小学校园,以案释法、解答疑惑、敲响警钟。

社会多方资源整合。团港北区委加强与政府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促进青少年公共事务的协调和解决;打造“团干部+社工+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一线志愿服务力量,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序参与青少年权益维护;加强与青年企业家、爱心人士的联系,通过举办公益课堂、关爱慰问等形式,将对青少年群体的关爱落到实处。

重点领域服务聚合。团港北区委不断完善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功能,突出对重点人群、重点事项的科学帮扶。今年以来,面向全区中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宣讲活动18场次,覆盖青少年群体7000余人;针对残疾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困难青少年等群体,联系社会工作者、心理健康专家及时沟通对接,并做好个案跟踪服务。

深化四个品牌,紧密联系青少年桥梁纽带

开展“自护教育”,强化青少年防范意识。团港北区委积极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防艾禁毒宣传教育、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农村(社区)等系列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港北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置“青少年维权岗”,成立港北区“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180余场。

拓展“希望工程”,改善青少年学习条件。团港北区委开展“希望工程”公益助学行动,2021年以来共募集“希望工程”爱心捐款资金128万余元,通过困难青少年学生自愿申请,各级团干部实地走访核实信息推报等形式,共资助571名困难青少年顺利入学。2022年创新开展“希望小屋”建设,针对部分8-14岁困难家庭青少年没有独立居住房间和良好学习环境这个实际困难,启动“希望小屋”青少年关爱项目,新建首批“希望小屋”9间,着力改善困难青少年学习生活条件。

创建“双零社区”,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团港北区委围绕平安港北建设,积极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试点建设,目前已在贵城街道港宁社区、永新社区、东湖社区、东港社区等4个社区开展创建工作。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以“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模式,重点关注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弘扬良好家风;组织开展“七彩假期”公益课堂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课业辅导、自护教育、亲情陪护等志愿服务75场次,服务青少年4000余人次。

实施“面对面”,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在区“两会”召开前,联系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流活动,就“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话题进行交流研讨,在“两会”召开之时充分依托人大、政协的制度化渠道,组织好区“两会”建议提案提交、政协大会发言、界别协商议政等工作,以高质量协商代言服务港北区青少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