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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公安分局为退役军人解决落户问题

2022-11-12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李 颖 李 丽   网络编辑:周霞  

港北讯 港北公安分局办证服务大厅积极践行拥军爱民理念,为现退役军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近日,港北公安办证服务大厅为两名退役军人快速解决落户问题,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10月2日,贵港籍复转军人文某来到港北公安分局办证服务大厅寻求帮助:称其在福建省福州市服役,安置在福州市转业落户,在福州市办理落户需要提供原籍注销证明,特寻求帮助。经了解,文某原户籍在广西贵港钢铁总公司,因入伍较早,户籍信息还未联网,现无法打印户籍注销证明,因此港北公安分局户政室复印文某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交到福州公安部门,但因其登记表的户口注销栏上写有“1996年8月因升学迁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学院”并盖有“迁出”章,福州市公安部门认为其户口是迁出,不是注销。户政室主任冼莉了解情况后,立即和福州市公安部门沟通,认为文某参军注销前在港北辖区未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其本人手持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是福州市公安局于2001年10月1日为其记载编排的公民身份号码并签署“属实”意见和加盖户口专用章,其个人身份信息与本人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完全一致,虽然原籍户口档案上盖有“迁出”章,其实户口已注销,在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查无此人户籍信息,不存在重户重号的现象。因此,港北公安分局户政管室再次为文某出具“参军注销户口和在我辖区未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内容的证明,有效解决了文某来回跑、多头问的落户难问题。

10月5日,平南籍吴某源是大学毕业刚退伍,手持军人身份证、军人公民号码登记表、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等材料到港北公安分局办证服务大厅寻求帮助:称本人先入伍后入学,参军入伍前是平南户口,现退伍回原籍恢复户口,但平南县公安局乌江派出所告知,其一家三口原户口是挂在医院的集体户口,因原医院已经拆迁,其父母户口已经迁到港北城区,无法为其落户。冼莉马上和乌江派出所沟通,因吴某源所持的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落户地址是平南县,而且其无法到学校变更落户地址,建议乌江派出所根据广西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对住址门牌号已废弃的户口空挂人员,应动员其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后再受理。乌江派出所答复,吴某源不属于无房无业人员,拒绝为其恢复户口。冼莉经请示上级户政部门,根据乌江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通知书和相关材料为吴某源在其父母现户籍所在地恢复户口,解决了其落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