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讯 6月20日上午,港北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2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被告人宋某庆于2021年10月至11月多次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吴某某。2021年11月16日晚,被告人宋某庆向被告人陈某求购毒品“神仙水”和“K粉”,陈某从被告人黄某原处购得毒品后再贩卖给宋某庆并获取毒资1000元。当晚,宋某庆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吴某某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同月21日,黄某原再次实施贩毒行为时被民警抓获,并查获毒品氯胺酮21包。宋某庆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后又犯贩卖毒品罪,属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港北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某庆、黄某、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000元至5000元不等。
被告人李某成于2021年9月至10月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被告人张某富、韦某、李某,共收取毒资3笔共1350元。其中,李某成将毒品卖给李某后,李某再将部分毒品卖给被告人李某森,李某森又将毒品转卖给他人。张某富从李某成手中购得毒品海洛因后,先后两次将毒品寄卖给柳州市的黎某,共收取毒资780元。2021年11月7日,曾某志贩卖3200元的毒品海洛因给曾某锋,曾某锋又将毒品贩卖给张某富。同日,张某富、曾某锋被民警抓获,并从张某富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4.74克。张某富、曾某锋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后又犯贩卖毒品罪,属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港北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成、张某富、曾某锋、曾某志、李某、李某森等6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16件167人,审结113件164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1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