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的荷城,冬意渐浓。潘老汉和罗成(化名)两家房门外一派繁忙,伴随着挖掘机的隆隆声,横亘在两家房屋交界处的一间厨房被推倒,两家比邻的排水和通行问题得到解决,阻挡在邻里间的“心墙”也随之拆除。
“我们今天把纠纷一次解决,排水畅了,心气也顺了!”12月10日,这起因排水和通行问题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成功化解,10年“怨邻”和解签字。
该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将“六尺巷”典故蕴含的“礼让和谐”精神内核与“六尺巷六步走(听、辨、劝、借、让、和)”调解工作法相结合的一次生动实践。
多年友邻本应守望相助,缘何不相往来?
潘老汉与罗成是同村同组村民,两家住同一巷道。该巷道排水由东向西自然形成。两家房屋建成后,潘家将厨房建在罗家房屋前方,双方时常为排水及通行问题龃龉不断,为此闹了10多年,村委会介入调和,都无果而终。渐渐地,两家人互不往来。
前不久,两家矛盾再次升级。争吵中,罗成多次言语挑衅,情急之下,潘老汉的大儿子推搡了罗成。辖区派出所出警后,经调查认定潘家大儿子的动手行为构成轻微伤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潘家大儿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出来后,新仇旧怨加在一起,罗成以派出所处罚过轻、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审查后,认为原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维持原处罚决定。于是,罗成先后向一、二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主办法官看来,这起案件如果从法律规定考虑,可以通过一纸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裁判结果。该案表面上看,是因行政处罚提起的行政复议之诉,可细细考究,罗成的实际诉求是想通过加重潘家大儿子的行政处罚,以此宣泄两家的积怨。
主办法官意识到,双方的矛盾不在于行政处罚的轻重,多年来无法解决的排水和通行问题才是纠纷根源所在,决定运用“穿透式”的审判思维来解决实际争议。
古六尺于心,心宽无界。“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是“六尺巷”文化的核心,新时代“六尺巷六步走”调解工作法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强调“强者先让、有理也让”,倾向于有理也要让三分,得饶人处且饶人,最终实现互谅互让,促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谁先让?让多少?如何把握很重要。
解铃还须系铃人。主办法官先通过电话与潘家父子、罗成及其代理律师沟通,了解双方内心真实想法,一来二往为双方当事人搭建起一座新的信任桥梁。待调解时机成熟后,主办法官再次约见了两家人。
长期积累的矛盾使得现场火药味十足,满肚子委屈的潘家大儿子把法官当作倾诉对象,将10年来两家的各种恩怨纠葛发泄了一通。他表示,这次纠纷,是因为罗成修建厨房并硬化其房屋后院的土地而引发。罗成硬化土地后,地势较低的潘家则会成为洼地。除此之外,罗成厨房修建在此,严重影响了潘家的通行。面对罗成得理不饶人的做法,潘家认为两家人已无任何情面可言。
主办法官与辖区派出所所长、村主任、网格员一起,来来回回调解六七次,就排水和通行争议进行调解。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出自清朝‘六尺巷’的一段历史故事,古时能有‘六尺巷’邻里和睦的历史佳话,今日应该有守护相助的邻里关爱,我们心宽一寸,路也就宽一丈。”主办法官借古喻今耐心地解开双方的心结。在法官的劝说下,起初剑拔弩张的双方,慢慢接受了冤家宜解不宜结的劝解。
从日上三竿到灯火通明,经过10多个小时的现场调解,群策群力的“钥匙”终于打开了潘家人和罗成的“心门”,两家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共同约定排水和通行界线。
至此,两家10年矛盾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邻里互相体谅的包容。
“东家长,西家短,你占的多,我有的少,邻里纠纷自古以来就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民间纠纷。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立足乡俗、乡情等本土资源,在现代法治框架下诠释新时代‘六尺巷六步走’调解工作法的调解优先原则与‘以和为贵’理念,努力化解‘案中案’‘案外案’,‘一揽子’解决行政争议背后的实质纠纷。我想,这也是新时代‘六尺巷六步走’调解工作法的题中之义。”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立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