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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6年第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2026-09-03   来源:贵港生态环境   作者: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现将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查处的三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供各类排污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案例贵港市港南区家庭农场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案

【案情简介】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026年5月20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对贵港市港南区某家庭农场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农场于2015年7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规模为年存栏量2250头。自2024年2月起,该农场每批肉猪养殖存栏量扩大至约9000头,年养殖1.5批,年存栏量达13500头。现场检查时,实际存栏生猪9651头,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

【查处情况】

贵港市港南区某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有关规定,2026年814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农场处以罚款20万元

【启示意义】

畜禽养殖规模大幅扩大后,污染物产生量相应增加,原有治污设施往往难以满足处理需求,极易造成粪污直排、环境污染等问题。本案中,畜禽养殖主体大幅超规模养殖、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产使用,扩大规模须依法重新办理环评手续,配套环境保护设施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未验先投”“批小建大”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案例贵港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远程帮扶线索,2025年12月18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贵港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监测机构对其隧道窑焙烧排放口废气进行执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隧道窑焙烧排放口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915 mg/m³、772 mg/m³,分别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及其修改单规定排放限值的2950%和415%。

【查处情况】

贵港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15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6061万元

【启示意义】

本案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据生态环境部远程帮扶线索精准锁定违法行为,通过执法监测固定超标排放证据,形成“线索核查—执法监测—立案查处”的执法闭环,依法对严重超标排放行为从严处罚,对砖瓦行业具有较强的警示震慑作用,警示排污单位应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案例三:广西某车船回收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案

【案情简介】

2025年10月24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西某车船回收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检查,同步调取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与广西生态云危险废物监管平台数据进行比对核查。经查,公司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先后5次转移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4次共7.128吨、废矿物油1次共2.33吨,合计9.458吨),上述转运行为虽在企业台账中有记录但均未通过广西生态云危险废物监管平台申报,未生成电子转移联单

【查处情况】

广西某车船回收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的有关规定,2026110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3.3462万元。 

【启示意义】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的核心制度。建立台账并不等于履行义务,危险废物转移必须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做到“一转移一申报、一联单一流转”,确保全程留痕、闭环可溯。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运用“台账比对+平台核查”手段强化监管,排污单位切勿心存侥幸,应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涉及环境保护设施“未验先投”、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不规范等不同类型的环境违法行为,暴露出部分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类排污单位应从中吸取教训,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主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和日常环境风险排查,做到依法排污、合规经营。下一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护好贵港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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