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行业 > 正文

“安居贵港·聚焦物业服务”系列报道之三:成立难 运行难

2025-12-13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欧钰宇  

成立难 运行难

——贵港小区业委会组建困境调查

全媒体记者欧钰宇

市中心城区迎宾大道某小区业委会成员和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召开协商会议,通过手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受访者供图

因新安装两轮电动车智能扫码充电桩,市中心城区迎宾大道某小区业主在承担车辆停车管理费的基础上,还需即时缴纳电车充电费用,负担加重,由此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加之小区还存在停车费公共收益等问题,业主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不料成立过程中遭遇不少阻力。

连日来,记者走访市中心城区多个小区发现,业委会成立面临难题并非个例。业委会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权、共有资产与资金管理权的组织,也是参与小区日常管理乃至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实践中,业委会的成立和运作并不顺畅。

成立业委会面临诸多挑战

覃先生是市中心城区迎宾大道某小区业委会副主任,他表示,成立业委会的初心是监督物业公司服务、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但成立过程一波三折,从筹备到正式成立耗时近一年。

据覃先生介绍,该小区未安装智能充电桩前,每辆两轮电动车每月缴纳35元停车管理费即可无限充电;安装充电桩后,物业公司虽将管理费降至每月25元,但业主需额外承担充电电费,整体花费增加,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由此爆发。矛盾无法调和后,业主决定成立业委会。

“最大的阻力来自物业公司的阻挠和部分业主的不信任。”覃先生说,筹备期间,物业公司将原本用于业主沟通的微信群解散,导致业主联络中断。发起成立业委会的业主耗时三个月,通过逐户走访的方式发起倡议,并以单元楼为单位重新组建业主微信群。宣传发动中,部分业主质疑发起人“藏有私心”,发起人反复耐心解释,逐步争取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成立业委会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如积指出,业主可自愿设立业委会,而非必须设立。从目前贵港中心城区业委会成立情况来看,多数是因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尖锐才推动成立,过程中普遍面临业主参与度低、物业阻挠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协助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业主大会筹备组和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活动提供相应的人力、场地等支持。

业委会运行陷困境

历经波折成立的业委会,在实际运作中是否能顺利发挥作用?记者采访发现,部分业委会因决策程序不当、执行力弱、成员能力不足等问题,陷入运行困境,甚至“成立即解散”。

市中心城区仙衣路某小区业主黄女士介绍,该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很快与原物业公司解除合同,先后聘请两家新物业公司,但服务效果均未达预期。更严重的是,因物业公司未及时代收业主的水费转交至水务公司,小区因欠费被停水,给业主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最终业委会只能在住建部门备用库中寻找应急物业公司接管。

另一案例中,市中心城区江北大道某小区业委会因管理不当与业主矛盾激化,最终以负责人辞职、业委会解散收场。港北区荷城街道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则佳分析,业委会成员多为兼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成员因沟通方式不当、执行偏差导致公信力下降,进而失去业主支持。

据了解,我市部分街道办(如布山街道)已针对业委会成员开展免费培训,内容涵盖政策解读、财务管理、沟通技巧等,助力提升成员履职能力。

探索共建小区治理新路径

“业委会是社区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管理的重要枢纽。”港北区布山街道布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黄应安表示,业委会通过跟踪小区日常管理,能及时化解内部矛盾、打破邻里隔阂,营造和谐氛围。

在推进小区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布山社区遵循自愿原则,以居民自治为主线,积极动员小区内党员、公职人员及会计、法律等行业的专业人士加入业委会,充实成员队伍,既提升了业委会的专业性,也增强了业主对业委会的信任度。

针对业委会换届失败、成立困难的小区,政府部门也有明确的过渡解决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换届未成功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可组建由业主代表、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避免小区陷入“无组织管理”状态。市中心城区荷城路某小区便是典型案例——该小区2012年成立业委会前,因物业公共维修资金、公共收益账目不清,房屋渗水问题长期无法解决;业委会成立后,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将公共收益用于房屋修缮,化解了安全隐患。但该业委会第三届换届选举时,因参与人数不足失败解散,随后在社区指导下成立物管会。如今,小区物管会成员以志愿者身份服务,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已能反哺小区日常维护。

业内人士指出,破解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需业主、物业、社区、政府四方协同:业主需提升参与意识,积极参与表决;物业公司需转变对立心态,主动配合业委会工作;社区与政府需加强指导培训,完善物管会等过渡机制,共同推动小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栏目最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