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近日,一网友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村内没有宅基地分配,能否申请耕地建房?
市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回复称,根据《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贵农局发〔2020〕53 号)文件规定: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此占用耕地不能申请建房。
对于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居民,建议尝试以下几种方法寻求解决农村住房困难问题:
1.在村集体内部转让:可与本村有多余闲置宅基地的村民商量,在征得本村村民委员会或本村集体同意后,通过内部转让的办法获得宅基地。
2.有村民退出再分配:可向本村村民委员会或本村集体咨询,具体了解村里是否有人迁出户口并退出宅基地情况,如有退出的宅基地,再通过申请的办法获得宅基地。
3.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适当调整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满足村民建房需求时,再通过申请的办法获得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