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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医保缴费补贴政策解读

2025-08-10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全媒体记者姜佳坤  

贵港讯 近日,有市民在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咨询,其父亲卧床一年且为一级残疾,需专人照顾,询问可申请哪些补贴。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申领两项补贴及医保缴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包括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满足:广西户籍,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未领取其他福利性生活补贴。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要具备:广西户籍,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或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精神残疾人;未领取其他福利性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均为80元/月。申请时,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提出,也可由相关人员代为办理,需递交《广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等5项基本材料,补贴由民政部门发放,可向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

此外,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有缴费补贴。城镇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按个人缴费标准100%全额代缴,农村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按个人缴费标准60%定额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按医保部门资助顺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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