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拒执犯罪 兑现胜诉权益
——贵港市两级法院持续深化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侧记
一纸判决,是法律的庄严承诺;执行到位,才是公平正义的最终兑现。
2024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为打击拒执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武器。自此,贵港市两级法院“动真格”,面对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恶意转移资产、公然对抗执行等“顽疾”,果断亮剑,打出协同联动、高压震慑、刚柔并济的“组合拳”,打响惩治拒执犯罪攻坚战,将“纸面胜诉”变为当事人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摸排拒执犯罪线索59条,司法拘留19人次、罚款9人次,11名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下主动履行义务,兑现金额297.45万元,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图为平南法院执法干警在查封涉案车辆,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打下基础。张月摄
联动破局 织密打击拒执“天罗地网”
今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将打击拒执列入全市法院重点工作。4月,全市5个基层法院相继发出《关于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通告》,畅通线索采集、证据固定和案件移送流程,打通移送难点、堵点,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合力。
4月24日,覃塘区人民法院与覃塘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协调配合,成功锁定被执行人张某的行踪。
此前,因张某未能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多次的实地调查核实中均未能找到张某,只能电话联系,而张某均未按要求到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为有效化解“找人查物”难题,打击拒执行为,覃塘区人民法院向覃塘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发出协助执行请求,在公安的协助下,终成功锁定张某的行踪,并顺利带回到法院。
“你多次失信于法院与申请人,存在明显规避、躲避执行的行为。”在执前督促和解中心,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张某,若其继续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张某终于意识到自身的严重错误,当场向申请人履行了1万元欠款,并引入案外人做担保,希望能够予以两个月的宽限期,待其卖鱼后再将余下欠款偿还完毕,申请人也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指导下,全市两级法院与检察、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贵港市两级政法委组织召开打击拒执罪专班研讨会14次;全市法院移送相关线索35件,公安立案侦查11件,检察立案审查5件,向法院提起公诉4件。
利剑出鞘 斩断拒执“侥幸链条”
“猛药去疴”,严惩拒执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关键一招。
李某、巫某与孔某的借款纠纷一案,李某、巫某迟迟未偿还孔某的借款本息共计75.9万元,无奈之下,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李某、巫某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不仅没有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反而迅速注销名下加工厂、变卖小型轿车,变卖所得款也未用于履行本案债务。针对两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恶劣行为,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启动拒执罪移送程序,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李某、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我对判决没有异议,我服判,不提出上诉。”4月28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同样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甘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在宣判现场,被告人甘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后悔不已。
为让严惩拒执的“猛药”更具针对性,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拒执案件台账跟踪”机制,实时跟进案件摸排移送进度。灵活适用非刑事的执行强制措施,通过依法纳入失信、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措施,力促执行得到落实。
刚柔并济 筑牢拒执“预警防线”
“法官,我马上还钱!”今年4月8日,在港北区人民法院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的当天,一直“躲猫猫”的被执行人黄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请求履行义务。经沟通协调,黄某于当日将剩余货款一次性支付完毕。从拒执预告书送达到执行完毕,全程不到5个小时,执行难题高效化解。
“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是贵港市两级法院刚柔并济破解执行难题的生动缩影。“柔性预警+刚性震慑”双管齐下,通过“提前普法”形成心理震慑,为被执行人预留“纠错通道”。
申请人苏某与被执行人甘某劳务纠纷一案中,甘某在调解书生效后,仍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苏某向港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第一次和解协议,甘某表示愿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完毕尚欠的款项。然而,甘某再次失信。2025年4月,在法院即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甘某承诺在一周后履行义务。但一周之后甘某仍未履行,一而再地挑战法律权威和诚信底线。港南区法院遂向甘某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在法律的威慑下,甘某于收到预告书的当日主动按第一次和解协议履行了第一期款项,并同时履行另外两起案件的涉案款项。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已向122名被执行人送达拒执犯罪预告书,促使49人主动履行义务,履行金额达446.17万元,主动上交车辆8辆。
“依法惩治拒执犯罪,不仅是对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实保障,也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有力维护,更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锦丽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对拒执行为果断亮剑,让“守信受益、失信难行”成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