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低血糖?
低血糖的诊断标准:
非糖尿病患者,血糖<2.8 mmol/L。
接受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血糖≤3.9mmol/L。
为什么要重视低血糖?(低血糖有可能比高血糖更致命。)
1.大脑所需的能量几乎全部来源于血液中的葡萄糖,低血糖时大脑无能量来源,出现功能障碍。如昏迷、抽搐、认知障碍等。
2.低血糖刺激心血管系统,诱发心律失常、心梗、脑卒中等。
3.低血糖昏迷过久未被发现可造成死亡。
4.老年人对低血糖感知能力差,易出现无症状性低血糖。
低血糖的临床表现:
1.交感神经兴奋:如心悸、焦虑、出汗、饥饿感等。
2.中枢神经症状:如神志改变、认知障碍、抽搐和昏迷等。
3.老年患者:行为异常或其他非典型症状。
4.夜间低血糖:难以发现而得不到及时处理。
低血糖的分类:
1.严重低血糖:需要旁人帮助,常有意识障碍,低血糖纠正后神经系统症状明显改善或消失。
2.症状性低血糖:血糖≤3.9mmol/L,且有低血糖症状。
3.无症状性低血糖:血糖≤3.9mmol/L,但无低血糖症状。
有以下情况发生时,要特别注意低血糖的发生:
1.过量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
2.饥饿或进食量减少。
3.剧烈活动或过量饮酒。
4.2型糖尿病早期餐前反应性低血糖。
5.糖尿病严重肾病致肾功能减退时,对胰岛素和降糖药代谢降低。
6.其它合并的可引起血糖降低的系统疾病如严重肝病、恶性肿瘤等。
什么时候容易发生低血糖?
空腹、餐前、睡前、夜间。
发生低血糖的处理:
怀疑低血糖时立即测定血糖水平,以明确判断。
1.症状性低血糖:有典型的低血糖症状,且血糖<3.9mmol/L。
2.无症状性低血糖:无明显的低血糖症状,但血糖<3.9mmol/L。
3.相对低血糖:有典型的低血糖症状,但血糖在3.9mmol/L以上,这是血糖下降过快引起。
4.可疑低血糖,有典型的低血糖症状,无法测定血糖时暂按低血糖处理。
早发现、早处理,预防是关键。
1.糖尿病患者凡血糖≤3.9mmol/L的,不管是否有低血糖症状,均应纠正低血糖。意识清楚能吞咽者,口服15—20g糖类食品(葡萄糖为佳);意识障碍者,按医嘱静脉注射50%葡萄糖20ml。
2.有典型的低血糖症状,但血糖在3.9—6.1mmol/L之间,进食淀粉类食物15g,如血糖在6.1mmol/L以上者,继续观察。
3.根据低血糖的严重程度减少或停用降糖药物。
如果发现低血糖患者应及时救治,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食用下列一种可快速升高血糖的食品。
①饮一杯糖水,含食糖15—20g。
②饮一杯葡萄糖水,含葡萄糖15—20g。
③饮一杯果汁或可乐。
④吃1—2汤匙蜂蜜。
⑤吃6颗糖块或2块饼干(约重30g)。
(2)服上述某一糖类后。
①不要立即进食,以免延缓糖的吸收。
②15—20分钟后,重复测血糖1次,如血糖仍未上升,或症状无明显缓解,再服前述糖类食品1次;如血糖上升,隔15—20分钟后进食谷薯类和肉类食品。
③处理过低血糖后,仍保持原来的饮食计划。
每15分钟监测血糖一次:
1.血糖≤3.9mmol/L,再给予15g葡萄糖口服。
2.血糖在3.9mmol/L以上,但距离上一次就餐时间在一个小时以上,给予含淀粉或蛋白质食物。
3.血糖仍≤3.0mmol/L,继续按医嘱给予50%葡萄糖60ml静脉注射。
继续观察血糖值及低血糖症状
低血糖已纠正:
1.了解低血糖发生的原因,按医嘱调整用药,可动态监测血糖。
2.注意低血糖症诱发的心、脑血管疾病,监测生命体征。
低血糖未纠正:
1.医嘱静脉注射5%或10%葡萄糖,或加用糖皮质激素。
2.注意长效胰岛素及硫脲类药所致低血糖不易纠正,可能需要长时间葡萄糖输注。
3.意识恢复后至少监测血糖24—48小时。
健康指导:
1.对患者实施糖尿病教育,指导患者和家属掌握低血糖症状及处理方法。
2.指导患者和家属正确使用胰岛素及口服降糖药,注意定时定量进餐,安排合适的进餐时间和内容,随时备有含糖食物如饼干、糖果等。
3.告诉病人有关低血糖的症状,低血糖症状可能有饥饿感、心悸、焦虑、震颤、出汗、脉搏细弱、视物模糊甚至抽搐、意识丧失或昏迷。
4.青少年、老年及有严重慢性并发症患者有严重低血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