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区范围部署开展房地产交易、房产中介、住房租赁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紧盯房地产开发、经纪服务、住房租赁三大领域,集中攻坚群众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行业堵点痛点,切实保障群众购房、租房合法权益。
根据通知,此次整治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经纪机构,重点关注2024年以来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整治工作覆盖房地产交易活动各环节,建立健全常态化整治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信访办结率、降低信访总量。
在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方面,广西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许可、现房销售备案、网签备案制度,依托监管平台实现资金动态监测、全程可控,确保预售资金全额归集、专款专用;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全流程管理,督促企业公开公示房屋面积、价格、配套等关键信息;将购房款全部纳入监管账户实行封闭管理,切实防范交易资金风险。
在整治中介市场乱象方面,广西将严格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头部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收费监测,引导其合理降低服务费用;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违规收取金融返点、渠道费等不正当利益,是否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是否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等行为。依法查处“黑中介”、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持续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方面,广西将严格规范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督促从事转租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按要求设立、使用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资金监管到位。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住房用于出租,将非居住空间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有关重要信息,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等行为,保障租赁双方权益。
作者:
编辑:覃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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