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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日报社2023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启事

2024-01-19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   网络编辑:何美凡  

贵港日报社2023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即日起开始评选。具体办法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三区两县(市)、市直(中直、区直)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级通讯员2023年度在《贵港日报》、贵港日报全媒体矩阵积极发稿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参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

考核用稿涉及媒体:《贵港日报》及贵港新闻网、“贵港宣传”微信公众号、“贵港日报”抖音号等贵港日报全媒体矩阵。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重视新闻报道工作,县(市、区)建立通讯员网络,市直(中直、区直)单位各落实1—2名通讯员。

2.支持配合本社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协助完成各项采访报道任务,积极开展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读报活动。

3.无严重失实稿件,无抄袭或其他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和较大以上责任差错现象。

4.贵港日报社2023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评选设甲等奖和乙等奖。对于积极做好《贵港日报》发行工作,与本社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互动良好的,在《贵港日报》和贵港日报全媒体矩阵发稿多、质量优的,将提高评优等级。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品德好,讲政治,守纪律;有较好的新闻写作(拍摄)能力和新闻职业道德;无失实报道,无抄袭和较大以上责任差错现象;按时按质完成本报约稿任务。

2.上稿数量条件

(1)优秀通讯员:在《贵港日报》见报稿件20篇,其中重点稿件2篇。工人、农民通讯员要求见报稿件15篇。

在贵港新闻网发稿40篇(幅),或“贵港宣传”微信公众号、“贵港日报”抖音号、贵港新闻网微信(视频)号、西江潮网评工作室微信号等贵港日报全媒体矩阵采用图片达200幅或视频达20条。

(2)先进通讯员:在《贵港日报》见报稿件15篇,其中重点稿件1篇。工人、农民通讯员要求见报稿件10篇。

在贵港新闻网发稿20篇(幅),或“贵港宣传”微信公众号、“贵港日报”抖音号、贵港新闻网微信(视频)号、西江潮网评工作室微信号等贵港日报全媒体矩阵采用图片100幅或视频达到10条。

三、见报稿件篇数计算办法和重点稿件标准

(一)见报篇数按1人写1篇计,300字以下的按半篇计,合写稿件按合写人数平均计算。

(二)重点稿件指刊登在一版头条、倒头条,二版头条,以及重要栏目稿、评论、调查报告等。

(三)一般稿件不够,可用超定额的重点稿按1:3的比例折算。

四、申报办法

(一)凡参加评选先进单位的有关单位按评选条件和要求,填写附件1《贵港日报社2023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申报表》,并在先进事迹中写明本年度报纸订阅量及增幅。

(二)凡参加评选先进个人的通讯员须填写附件2《贵港日报社2023年度新闻报道先进个人申报表》。

(三)申报表务必于2024年2月29日前寄(送)到本社总编室。

纸质材料寄送至贵港日报社501室,联系人:胡水美,联系电话:

0775-4521775。寄达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

(四)统计填表务必如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

(五)市直(中直、区直)申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由本单位盖章后申报;县(市、区)申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后申报。

贵港日报社

2024年1月19日

▲ 扫上方二维码可下载附件1《贵港日报社2023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贵港日报社 2023年度新闻报道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