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广西候选人推荐和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文明办字〔2023〕4号)要求,经过宣传发动、民主推荐、资格审核,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贵港日报社联合评选,拟确定李宇谨等17人为第五届贵港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并从第五届贵港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中遴选出5名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现将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精神文明办反映。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受法律保护。联系电话:0775—4563102,电子邮箱:04563102@163.com,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A551室。
附件:
1.第五届贵港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
2.第七届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名单
贵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