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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令

2023-03-28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   网络编辑:庞丹婷  

贵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令

〔2023〕第1号

为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现将贵港市、县(市、区)防汛抗旱责任人、重点防洪城市(县)堤防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抢险技术责任人、巡查值守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责任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贵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