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及《五届贵港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方案》精神,贵港市委定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7月7日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
围绕“ 三个聚焦、一个加强” 开展监督检查:一是聚焦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高检院党组、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情况, 重点了解践行“ 两个维护”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政治建设,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全市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情况;重点了解党组发挥全面领导作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情况; 重点了解党组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重点了解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检查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了解“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情况。三是聚焦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检查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了解党建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四是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督查、主题教育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重点了解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情况。
巡察期间, 市委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座谈、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调研、问卷调查、列席有关会议、查阅台账资料、专项检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核查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办来信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1616号,并在市信访局设立巡察信箱,信箱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江北中路353号(市信访局一楼大厅门口)。同时,市委巡察组设立巡察信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来信来访地址,具体在巡察进驻新闻稿上公布。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检察院党组及其成员涉及上述问题的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