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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关于活跃地摊经济设置临时惠民摊点工作方案

2020-06-13   来源:   作者: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着力畅通市场循环、活跃地摊经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着力打造多元消费场景,提高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城市管理的同时,因地制宜设置部分临时惠民摊点, 释放出“ 地摊经济”的强大活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合理设置、服务人民、规范管理、人性执法”的工作原则,实施审慎包容监管政策,允许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在部分区域设置临时惠民摊点,引导企业或经营者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在临时惠民摊点进行经营。临时惠民摊点设置期间,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以教育劝导为主, 一般不实施处罚; 实施处罚的,原则上不录入信用管理平台。

三、设置区域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设置临时惠民摊点时应考虑人员密度、消费便利度及交通疏导等问题,设置规模、经营时间、品类、监督管理等内容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设置区域如下:

港北区:富士新城(一期惠民摊位约140 个)

港南区: 汽车南站市场(特色美食街) 、木松岭市场(一期惠民摊位约120 个)

覃塘区:覃塘街道西区华西路与培仁大道交界处(原母猪市场,一期惠民摊位约150 个)。

四、有关要求

(一)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各惠民摊点经营者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遵守临时摊点管理规定,文明经营、服从管理。对拒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 二) 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要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紧,履行好引导、支持、协调和服务职责, 及时选择合适区域设置临时惠民摊点,围绕经营申请流程、经营时间、品类等内容制定规范管理细则, 做好应急预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在活跃市场经济的基础上保持较好的城市形象。

(三)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商务、交警等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安排人员对全市设置的临时惠民摊点运行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综合协调解决城区政府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困难,在规范城市管理的同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及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

贵港市关于临时惠民摊点设置期间加强服务规范管理的指导措施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念,在营造良好城市形象的同时兼顾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激发地摊经济的强大活力, 重现贵港“ 人间烟火气”,在临时惠民摊点设置期间加强服务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指导措施:

一、引导公示措施。各城区人民政府应及时选定合适区域设置惠民服务摊点,同时在选定的惠民服务摊点设置明显标志, 明确允许经营的项目、时间、品类、管理责任人、安全提示等内容。

二、规范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经营者要按照“ 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文明经营,服从管理。各城区人民政府也要履行好管理职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在活跃地摊经济的基础上保持较好的城市形象。

三、应急处置措施。各城区人民政府要做好惠民摊点的服务, 加强巡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进行处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商务、交警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惠民服务摊点设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人性执法措施。按照“ 合理设置、服务人民、规范管理、人性执法”的工作思路,临时惠民摊点设置期间,对企业和经营者因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轻微违法行为,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以教育劝导为主,一般不实施处罚;实施处罚的,原则上不录入信用管理平台。

五、考评激励措施。各城区人民政府惠民服务摊点工作推进情况列入考核内容,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结合每季度城区市容市貌考评工作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桂平市、平南县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0 年6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