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征集双拥展示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相关资料、图片、物品等历史物件的公告
为大力弘扬我市双拥工作的光荣传统,褒扬人民军队和革命军人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的杰出贡献,激发全社会爱国拥军热情,激励广大青年从军报国使命,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在建设贵港市双拥展示馆。为丰富展示馆素材,现向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历史资料、图片、物品等历史物件,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烈士纪念品及史料
1.烈士的荣誉证明材料,包括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4.5—1927.4)、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8—1937.12)、抗日战争时期(1931.9—1945.8)、解放战争时期(1945.8—1949.9)、抗美援朝战争时期(1950.10-1953.7),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0—今)的烈士纪念品、勋章、纪念证和其他证书等;
2.烈士本人及烈士相关的照片;
3.烈士的日记、书信、稿件等原始文件资料复印件;
4.记载烈士生平事迹的书籍,重要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报刊宣传资料等。
5.其他烈士纪念物品。
(二)新时期退役军人荣誉物品
户籍在贵港市建档立卡的退役军人的军功章(二等功以上)荣誉证书、勋章等有重大意义的奖章和奖状。
(三)新时期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材料、实物
回乡创业,参加地方经济建设当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荣誉物品。
(四)社会人士保存有价值的物品
社会各界人士保存的其他有关人民军队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产生的有历史价值的物品。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三、捐赠方式
捐赠人可直接到我局或所在地退役军服务机构捐赠,也可联系我局工作人员上门对接捐赠事宜。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达石,联系电话,0775—4590011,13978547190,地址:贵港市中山路235号(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四、捐赠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以无偿捐赠为原则,能捐赠原物件的尽量捐赠原件,我局将对一些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物件给予一定物质补偿。无法捐赠原件的由我局采取复制的办法接受捐赠。我局将对捐赠物品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出具登记收据,并在展馆中对所捐赠品标注捐赠者的简介,以供参观者学习。我们热切期待您的参与和支持,同时,欢迎提供捐赠线索,以便我们更好开展征集活动。感谢您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支持,对您的捐赠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贵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