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为有效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形成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良好氛围,由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的《贵港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贵医保规〔2025〕1号)于2025年2月8日起正式实施。
该实施细则将奖励金额上限由2019年明确的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同时,对奖励类型进行了细化。其中,一级奖励细分为案值在10万—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按案值的4%予以奖励;案值在50万—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按案值的5%予以奖励;案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按案值的6%予以奖励。二级奖励细分为案值在3万—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按案值的2%予以奖励;案值在5万—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按案值的3%予以奖励。三级奖励为案值在3万元以下的,按案值的1%予以奖励。其他奖励经查实举报情况属实,但未造成基金损失的,可给予200—500元奖励。
据悉,自市医保局成立以来,我市有4名群众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件获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