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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无叶美冠兰

2026-06-02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贵港讯 近日,有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在平南县、港北区野外山林发现形态独特的野生植物。接到群众线索后,我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核查鉴定工作,确认植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无叶美冠兰。

5月29日,记者跟随林业工作人员到群众发现点位开展回访勘查,在原发现区域周边再次新排查出十余株无叶美冠兰野生植株。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发现野生无叶美冠兰50余株,多地集中发现该珍稀野生植物种群,数量可观、罕见。

据了解,无叶美冠兰为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植株高度多在 20 至 30 厘米,通体无绿叶,仅长出直立粗壮的褐红色花茎,花朵呈褐黄色,辨识度较高,目前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Ⅱ 保护名录,受国内外法律严格保护。作为典型的腐生植物,无叶美冠兰全株无绿叶,无法进行光合作用,完全依靠土壤真菌共生体系汲取养分,对土壤环境、林下湿度、生态系统完整性要求极为严苛,仅生长在生态保存完好的山林环境中。

该物种自然花期为每年4月至6月,自然繁殖能力弱、野外种群数量稀少、分布零散,自然发现概率极低,是极具科研与生态价值的珍稀保护植物。此次无叶美冠兰在我市多地批量发现,进一步丰富了我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名录,完善了本地兰科植物种质资源数据库,填补了区域珍稀兰科植物分布的数据空白,也为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资源研究、自然保护体系完善提供了珍贵的实物依据和数据支撑。

我市林业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野外踏青、山林作业、徒步探险过程中,切勿随意采挖、移栽、破坏各类野生植物。对于不认识的野生植株,不要随意触碰或挖掘,可及时向林业部门报备核实,杜绝“无知违法”行为,共同守护野生植物资源。

图为5月29日,记者随林业工作人员在群众发现点位回访勘查时拍摄的无叶美冠兰。 全媒体记者林子棠摄

作者:全媒体记者林子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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