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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乡土的司法“摆渡人”——记贵港市先进工作者陈伟翠

2026-05-06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在覃塘区,有一名法官,她的办公场所不只在法庭,更在田埂上、农家院落里、企业车间中。自2008年9月至今,她扎根基层法庭17年,把青春献给乡土,把公正写进裁判文书,把温暖融进每一次调解。

她,就是覃塘区人民法院石卡人民法庭庭长陈伟翠。今年“五一”前夕,陈伟翠获评为2025年贵港市先进工作者。

陈伟翠在查看案卷。 全媒体见习记者莫文兰摄

守好民生底线

陈伟翠扎根基层法庭的初心很简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2025年底,陈伟翠受理多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据查,2023年,李某、张某等26名工人受雇于广西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双方虽口头约定了劳务报酬标准及支付时间,但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2025年7月,相应工程完工后,工人们只拿到部分劳务报酬。

“该公司并非恶意拖欠工资,而是因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陈伟翠在承办案件后了解到。为此,她与同事首先安抚工人们的情绪,向他们解释若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将具有耗时短、成本低、执行快等优势,较开庭审理更为高效。同时,陈伟翠积极与企业进行协商,最终促成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陈伟翠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劳务纠纷的案例并非仅此一件。2024年,在一起建设工程公司欠薪案中,陈伟翠通过连夜研读法规、实地走访和多轮沟通,促成企业多方筹措资金,为71名工人追回30多万元工资。2025年春节前夕,她作为政府牵头的工作组成员,帮助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的某汽车制造公司的300多名工人及时拿到“过年钱”。

陈伟翠认为,人民法庭是离群众最近的“正义窗口”,每一次纠纷的圆满化解,都是守护民生底线的基石。

把小事当大事办

基层法庭的工作千头万绪,遇到的案件更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别人眼中的小事,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天大的事。”陈伟翠说。如何帮助群众更快更好地解决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陈伟翠的回答很简单:主动下乡,进村入户。

2024年,石卡镇两户吴姓村民因出行道路与水渠修建问题产生纠纷。一方主张水流应从道路两侧通过,另一方则认为水渠不应影响道路通行。双方情绪激动,互相指责。

案件诉至石卡法庭后,陈伟翠并未急于开庭,而是多次实地走访,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她了解到,两家人曾有互借米粮、互相接济等互助经历,认为调解空间较大,遂以此为突破口开展协调。陈伟翠引导双方先划定水渠走向,再协商预留出可供小车通行的道路。她表示:“把话说开了,矛盾就解决了。”

“司法机关要讲究公平正义,我们能做到的,只有更主动、更细致,尽力把群众的小事办妥。”陈伟翠说。

从标杆到“摆渡人”

2024年,石卡法庭在陈伟翠带领下,审结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高达91.45%。因工作业绩突出,2025年3月,陈伟翠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办案能手”称号。

作为庭长,陈伟翠始终牢记“传帮带”的责任,通过推行“导师制”,与书记员、法警结对,带着他们蹲田埂、进车间、入村屯,在实践中锤炼“能吃苦、会沟通、善调解”的本领。

起初,有年轻干警不理解:本可以“坐堂办案”,为何要往田间地头跑?陈伟翠便带领他们前往现场,去倾听当事人的怨声、骂声和哭声,也让他们亲眼看到双方达成调解后露出的笑容。

“跟随庭长到实地了解情况后,能更快找准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推动问题解决。”石卡法庭书记员黄莹说。2025年,石卡法庭两名年轻书记员在陈伟翠的指导下,独立化解纠纷70余起,成长为法庭的调解骨干。

“基层法治建设,从来不是法官的‘独角戏’,而是社会治理的‘大合唱’。”陈伟翠如此形容。她坚信,法律对基层群众而言,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能解决问题、温暖人心的力量。而她,始终甘当那个把法律温度传递给每一个当事人的“摆渡人”。

作者:全媒体见习记者 莫文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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