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7月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共为全市21.28万名缴存人结付利息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8%、9.09%,结付利息已全部汇入缴存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力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据了解,当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向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送结息短信。缴存人可登录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查询,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政务服务窗口查询,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情况。
作者:全媒体记者张庆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