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记者6月6日在《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于2024年对原有公租房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旨在进一步放宽公租房准入条件、规范运营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助力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此次修订后的《办法》共8章36条,在多个关键方面进行了优化。房源筹集与建设上,明确了政府建设、企(事)业单位建设、园区配套建设、政府收购等多种房源筹集渠道;建设资金则来源于上级补助、财政预算安排、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社会捐赠等,从房源和建设资金方面落实保障群体入住需求。
《办法》将保障对象从原有的城镇户籍中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低收入家庭准入标准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放宽到20平方米以下,进一步体现了城市的包容性,提高了我市的城市吸引力。
《办法》明确不同群体公租房申请条件:城区居民住房困难家庭需在城区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外来务工人员要求城区无房或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在我市实际居住生活,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当地连续缴纳2个月以上(含2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本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的均可申请公租房保障。
《办法》还明确了公租房申请流程和审核机制,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明确社区受理—街道初审—城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复审—市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准的工作机制及办理时限,确保公租房房源分配给最迫切需求的群众。
《办法》还对低保家庭、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给予政策倾斜,可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等低收入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并在其入住公租房小区后享受廉租租金政策,实行兜底保障。
在规范管理方面,《办法》明确承租人义务,禁止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等违规行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部门租赁管理、修缮维护、安全管理等相关职责,并实行年审制度,每3年复核保障对象资格,每年按一定比例抽查保障家庭房产等变化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此外,《办法》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推行“桂住保”小程序线上申请,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以大数据比对实行智能审核。申请方式“线上+线下”并行,同时降低外来务工和新就业人员申请门槛,社保缴纳要求从1年降为2个月。
作者:全媒体记者易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