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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新型毒品犯罪案

2024-06-27   来源:贵港新闻网-贵港日报   作者:李 倩  

覃塘讯 依托咪酯是一种新型毒品,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和危害性。为了让青少年提高对依托咪酯危害性的认识,6月21日,覃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石卡二中和樟木民中部分师生代表旁听其中一起公开审理,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

被告人苏某某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10月28日、11月2日以450元、420元、450元的价格出售3支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给吸毒人员丘某某。11月2日,公安机关抓获苏某某并从其车上查获依托咪酯电子烟弹22个、空烟弹57个、空烟瓶4个、烟油4瓶、烟粉3.08克以及毒资5000元。经鉴定,从苏某某的小车上缴获的依托咪酯总含量为5.41克。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制造、贩卖毒品罪,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吸毒人员张某某以600元的价格向杨某某(未成年人)购买一支依托咪酯电子烟。杨某某收款后于2月24日晚以5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黄某某购买依托咪酯电子烟,黄某某随即向上家支付400元购买。当晚,杨某某从黄某某手中拿到依托咪酯电子烟,转交给张某某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张某某持有的电子烟弹检出依托咪酯成分。同年3月7日,黄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量刑适当,应予采纳。黄某某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在量刑时酌定从重处罚。到案后,黄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综合考虑后可以从宽处罚。法院根据有关规定,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