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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守好粮食安全生命线

2024-12-16   来源:今日平南   作者:  

保护耕地资源,增加耕地资源储备,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是把饭碗牢牢端在手中的根本性要求。为守好粮食安全生命线,遏制耕地“非粮化”,近日,平南县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力量对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地块开展执法,通过用好用活法律武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切实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在思界乡,记者看到一片本来是粮田的果园正在施工,移除地上的砂糖橘果树后将地块恢复为耕地。思界乡副乡长朱泽源介绍,这块位于思界乡相塘村的地块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5.9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的规定,该乡执法人员向村民发送《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村民在政策宣传后也比较支持恢复耕地的做法。

“这片砂糖橘是我种的,这两年收成不好,经乡政府的法规宣传,明白这里是永久性基本农田,我也配合乡政府工作,清表后我就种回玉米或者其他作物。”思界乡相塘村村二屯村民吴晓标说。

另一边,大新安福村的一块已经种上陈皮柑果苗的永久基本保护农田也已开展整改。挂村工作队长李建华介绍,该面积约2.4亩的地块为永久基本农田,村民今年在撂荒地上新种了部分陈皮柑树苗。村干部在巡田中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向村民解释清楚永久基本农田禁止发展林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树苗已由村民自行迁移,另外撂荒的地块也进行了除草作业,将其恢复成耕地。

在镇隆镇马旦村良凡屯,一块面积约14.5亩的永久基本农田被改成鱼塘养鱼,经县专项整治专班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多次释法宣传后,群众明白了国家粮食安全政策、知晓了法律法规规定,配合开展自行整改。良凡屯李保全是该地块的承包者,他说:“这块地原来为撂荒地,我就承包下来挖鱼塘了。现在鱼塘已经放完水了,在整改后计划在田里种植水稻。”

该镇党建办副主任蒙超军表示:“耕地资源是粮食安全根本之要,是粮食发展全要素的载体。镇隆镇为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的底线积极开展行动,目前已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约3000份、立案2件。”

开展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保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经了解,平南县主要对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经济果树、速生桉、挖塘养鱼等情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已发出《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达2.7万份,立案58件,已整改地块968个,涉及面积2500多亩。

耕地保护知识应知应会

1998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1998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021年7月2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目标任务,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