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7月30日,平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顺利调撤一起行政纠纷,原告蒙甲起诉仅一天就自愿提出撤诉。
今年7月,蒙甲与蒙乙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蒙乙将蒙甲推倒在地,导致蒙甲受伤,蒙甲自掏腰包到医院治疗。后平南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对蒙乙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元。蒙甲认为罚款太轻应予拘留,遂于7月29日一纸诉状将大安派出所和蒙乙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起诉材料以及向蒙甲了解发现,蒙甲提起行政诉讼,表面上看是不服行政处罚结果,真正原因是要求蒙乙赔偿医疗费无果,心生不满。该院综审庭庭长覃鸿坚打电话邀请蒙甲次日到法院,向其释明法理。7月30日,蒙甲如约而至。覃鸿坚向其讲解行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并就该案审理向其释明法理;同时就蒙甲的真正诉求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解决纠纷。“我知道来法院能解决问题,但还是一知半解的,感谢法官耐心解释,我心服口服。”蒙甲当场提出撤回行政起诉,这一行政纠纷案结事了。
“老百姓诉至法院,一方面表明他们法治意识增强,懂得依法维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们对法院的信任,相信法院能够真正帮助解决矛盾纠纷。我们要深入了解当事人内心诉求,用心做好每一起诉讼案件的调解化纷以及司法服务工作。”覃鸿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