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网快讯 6月27日,港北区司法局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大宣讲活动,港北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等12个区直部门,布山街道、根竹镇、大圩镇3个乡镇(街道)有关干部参加。
活动中,港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开展专题宣讲,系统讲解了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台的意义和内涵、有关内容、典型案例等内容,切实提高与会人员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